关于加密重点人员核酸检测频次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疫情防控领导小组,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:
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、市委第70次疫情防控专题会议精神和省疫情防控办《关于加密入晋返晋人员核酸检测频次的紧急通知》(晋疫情防控办函〔2022〕78号)要求,强化重点人员排查管控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临返临人员,赋红码,实施“14+7”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,分别于第1、2、3、5、7、10、14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,其中第1次可为第一落点处核酸检测。
二、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(直辖市的街道、乡镇)旅居史的入临返临人员,赋红码,实施“14+7”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,分别于第1、2、3、5、7、10、14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,其中第1次可为第一落点处核酸检测。
三、对14天内有病例报告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县(直辖市的街道、乡镇)旅居史的入临返临人员,赋红码,实施“7+5”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,分别于第1、2、3、5、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,其中第1次可为第一落点处核酸检测。
四、对14天内有涉疫地市其他无病例报告县(直辖市的街道、乡镇)旅居史的入临返临人员,赋黄码,在第一落点填写《承诺书》后,实施“7+5”居家健康监测措施,分别于第1、2、3、5、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,其中第1次为第一落点处核酸检测。
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总调度室
2022年3月14日
转自 临汾日报